公告日期:2023年7月12日
采购合同编号:张财采计[2021]000126号-1
采购人(全称):张家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盛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不停车超限检测非现场执法系统二期
2、采购计划编号:张财采计[2021]000126号
3、项目内容:不停车超限检测非现场执法系统二期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范洪浪
6、联系电话:0744-8832566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5869700
大写:壹仟伍佰捌拾陆万玖仟柒佰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4、付款方式: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3年07月12日,完成日期:2023年08月26日。总日历天数:45天。
2、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张家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验收方式:详见合同扫描件
验收标准:详见合同扫描件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1-11-10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叁份,供应商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11月10日
合同订立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覃军
委托代理人:邓柯
电 话:18867298990
传 真:
地 址: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谷祥仙
委托代理人:廖维
电 话:18817106953
传 真: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麓西大道588号芯城科技园2栋304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解放东路支行
账 号:43001787061052503974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