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年07月20日
桂东县教育局的桂东县2023年秋季至2025年春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计划食品(食材)定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桂东县2023年秋季至2025年春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计划食品(食材)定点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桂财采计【2023】00066号
3、委托代理编号:CH-GD-GK20230601
4、采购项目预算:245856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30万元;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按包)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3.该项目将选取中标候选人第一名和第二名为定点单位。2023年8月-2024年7月此时间段内由第一名负责第一片区的食材配送,由第二名负责第二片区的食材配送。2024年8月-2025年7月此时间段内由第一名负责第二片区的食材配送,由第二名负责第一片区的食材配送。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并要求满足以下要求:
1.1 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有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1.2 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如果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身份证明; 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则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参加投标;
1.3 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湖南”网站、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信用郴州”网站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4 需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除外),同时需提供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及自检设备设施清单、检验人员名单(已取得食品检验员证)。
1.5 需提供有效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预包装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与食品生产企业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五、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
1. 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通过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2、公开招标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在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用户登录”“我要投标”“下载文件”操作,逾期将不能获取文件。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9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9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4开标室
4、电子标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及解密,具体操作为投标人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录“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规定时间自行远程解密参加网上开标活动。建议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容量为200MB 以内。
5、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30分钟
七、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银行转账或电子投标保函方式交纳,不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
3、交纳时间: 2023年08月09日09时30分前(含) 。
(1)投标人选择银行转账的:
投标人应以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交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
保证金子账号:609379400293
未按时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 投标人选择电子投标保函的: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办理保证金提交业务,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网上办事系统”,点击“电子保函申请”按钮在线选择金融机构出具电子保函,完成所投项目电子保函的申请,由选定的金融机构审核后开具电子保函。投标人及选定的金融机构对电子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4、投标保证金咨询部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联系电话:0735-2369518。
八、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1、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3年07月20日17时00分至2023年07月26日17时00分止(5个工作日)。
2、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 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九、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桂东县教育局
(2)地 址:湖南省郴州市桂东县教育新区
(3)联系人:黄老师
(4)电 话:139735031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江西策海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灌婴路139号3单元401
(3)联系人:袁女士
(4)电 话:15673133403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人民币叁万壹仟贰佰伍拾元壹分(¥31250.01元)。
2、请投标人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中心”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湖南公共资源版) ”“湖南 CA 驱动”。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3、因电子招投标需要,投标人应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移动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18670382910,介质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办理地址: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咨询电话:4006682666、18175580110。
4、由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建议在工作时间段内上传投标文件,选择IE11 浏览器进行文件解密,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5、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等情形而影响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将采取非加密文件上传,或者将项目延期、延长投标文件解密时间等相应措施,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
6、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4009980000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