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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植保植检站2022年全国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湖南分中心(省级)田间监测点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 2023-09-28 14:3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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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年9月27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3]000601号-2

采购人(全称):湖南省植保植检站(甲方)

供应商(全称):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全国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湖南分中心(省级)田间监测点建设项目(包3)(第二次)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3]000601号

3、项目内容:2022年全国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湖南分中心(省级)田间监测点建设项目(包3)(第二次)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邓先超

6、联系电话:84453021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435500

大写:肆拾叁万伍仟伍佰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4、付款方式: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3年09月27日,完成日期:2023年12月26日。总日历天数:90天。

2、地点:永顺县、澧县、湘潭县、桃江县、邵东市、安乡县、张家界市永定区、江华县等10个县(市区)40个乡镇40个村

3、方式:乙方负责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事项。

4、质量保证金:

金额:21775元

形式:乙方提交合同价款5%的中国农业银行保函

期限要求:12个月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项目主管部门

验收方式:设备运到安装地点后,由甲方指定人员验证开箱,并派专家现场指导,直至安装交货验收结束。

验收标准: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或行业标准;验收产生纠纷时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按责任承担检测费用;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由此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甲方可终止合同,按规定另行组织采购,确定供应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3-08-15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采购人执二份,供应商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08月15日

合同订立地点:永顺县、澧县、湘潭县、桃江县、邵东市、安乡县、张家界市永定区、江华县等10个县(市区)40个乡镇40个村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毅

委托代理人:张政兵

电 话:0731-84453021

传 真:0731-84413741

地 址: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陈渝阳

委托代理人:强汇

电 话:0571-86056609

传 真:0571-86059660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国际人才创业创新园支行

账号:19012901040001880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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