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年9月28日
采购合同编号:张财采计[2023]000050号-1
采购人(全称):张家界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本级(甲方)
供应商(全称):华风气象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凤凰卫视张家界城市形象广告宣传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张财采计[2023]000050号
3、项目内容:凤凰卫视张家界城市形象广告宣传项目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陈先生
6、联系电话:19974424006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000000
大写:壹佰万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4、付款方式: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3年09月28日,完成日期:2024年09月27日。总日历天数:365天。
2、地点:凤凰卫视资讯台《凤凰气象站》节目18:27档和中央电视台CCTV-5《体育天气》节目12:27档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张家界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验收方式:乙方提供符合播出要求的“张家界市天气预报景观图片及视频素材”
验收标准:在凤凰卫视资讯台《凤凰气象站》节目18:27档和中央电视台CCTV-5《体育天气》节目12:27档播出张家界市天气预报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3-05-20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3份,供应商执3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05月20日
合同订立地点:凤凰卫视资讯台《凤凰气象站》节目18:27档和中央电视台CCTV-5《体育天气》节目12:27档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15974445593
传 真:
地 址: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010-58991959
传 真: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号气象影视大楼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新世纪饭店支行
账 号:322056014010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