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年9月7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3]001201号-1
采购人(全称):湖南省欧阳海灌区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中移建设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欧阳海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4标段通信网络建设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3]001201号
3、项目内容:湖南省欧阳海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4标段通信网络建设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汤灿飞
6、联系电话:07344311288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0108973.89
大写:壹仟零壹拾万捌仟玖佰柒拾叁元捌角玖分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4、付款方式: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3年09月07日,完成日期:2024年02月03日。总日历天数:149天。
2、地点:耒阳市
3、方式:
4、履约担保金:
金额:1010897.39元
形式:银行保函
期限要求: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一直有效
5、质量保证金:
金额:303269.22元
形式:工程结算款中扣留
期限要求:工程完工验收后2年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湖南省欧阳海灌区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局
验收方式:现场验收
验收标准:项目质量达到合格以上标准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3-08-04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8份,采购人执6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08月04日
合同订立地点:耒阳市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汤灿飞
委托代理人:王剑东
电 话:13974772755
传 真:
地 址: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轩
委托代理人:刘超
电 话:18821822300
传 真: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朝阳二村24栋2门402房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
账 号:11001070800059000531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