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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人民医院3.0核磁共振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 2023-01-16 14:5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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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年01月13日

采购人(全称):(甲方)蓝山县人民医院

统一信任代码:12431127448031585F

法定代表人:成章林

供应商(全称):(乙方)长沙小小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信任代码:91430104567679034G

法定代表人:王义春

公司地址:长沙市芙蓉区隆平高科技园隆平路869号东科园13栋201、202房

鉴于甲方为更好服务广大老百姓,提升医院服务质量,提高医疗效率,依法通过招投标程序采购医疗设备或医疗器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充分协商,自愿达成本合同协议条款如下。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蓝山县人民医院3.0核磁共振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蓝财采计2022【90】号(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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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内容:

二、合同中标价金额

(1)合同总价款金额大写:贰仟叁佰伍拾玖万陆仟元整 小写(¥23,596,000.00)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2022年12月30日,完成日期:2023年2月28日。总日历天数: 60天。

地点:蓝山县人民医院

方式:乙方负责并自行承担送货至甲方指定场所并承担运输、保险、卸货、保管、安装调试和验收等全部费用。

付款方式:

合同总金额的95%(¥22,416,200.00大写贰仟贰佰肆拾壹万陆仟贰佰元整)在2022年12月30日之前付完(乙方提供正式增值税发票给甲方),剩余款项5%(¥1,179,800.00大写壹佰壹拾柒万玖仟捌佰元整)待质保期满后,设备运行正常、维护、培训、使用达到甲方要求,使用科室及设备科同时签字认可后并无合同违约行为的,十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按审批程序付清尾款。

四、产品的质量要求:

(1)、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包括零部件)的、未使用过的设备,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采用厂家原装包装,合同签订时附样品的,必须符合样品质量。

(2)、本产品在质量三包的基础上保修期为12个月,保修期自甲方签署正式的书面验收报告之日起开始计算(如产品质量出厂质保期超过本合同约定质保期的按出厂质保期满后开始计算)。乙方在保修期内应确保开机率为95%以上,如达不到此要求,即相应延长保修期,延保修期间无条件免收配件等费用,延保修期过后,免收自然损耗配件费以外的其它费用。

(3)甲方在使用该中标设备期间如发现包括但不限于质量问题、设备程序使用问题、故障等问题,乙方应当在接到报修通知时起响应时间2小时来解决,到场时间24小时内(不可抗力除外)内解决。如乙方提供的设备在质保期内,累计每套设备出现两次包括本数以上故障,仍然未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必须无条件进行更换。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的,如涉及法律纠纷由乙方负责,并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概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在设备质保期到期之前必须提供一次全面彻底的维护保养,且有三方签字的书面维保工作报告和清单,甲方凭乙方的工作报告和清单并违约行为的,支付质保金。

七、乙方销售给甲方的设备或器材的等,生产日期必须在2022年6月后生产出厂的,乙方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时,应当提前两日通知甲方,便于甲方为乙方提供堆放设备或器材的地方,但甲方仅提供场地供乙方堆放但不负责保管及费用支出。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延迟交付产品的,每延期交付一天,按需交付产品总价款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付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按产品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按合同约定交付产品或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

(3)乙方提供的设备或器材等产品符合合同约定和产品质量国家标准的,甲方不接受约定产品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政府、政策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除外),按合同总额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九、 其他要求

乙方应向甲方随设备提供全套设备技术资料,并译成中文,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款内。

(1)设备安装图;

(2)电气设备及系统原理图;

(3)电气设备及系统安装线路图;

(4)构件、机械安装图;

(5)安装、操作手册;

(6)故障代码表、维修密码;

(7)维护和维修手册(包括电子版);

(8)详细维修用的资料和图纸(包含产品内部主要机械结构与控制电路、管路原理图、控制面板布置图、接线图、装配示意图);

(9)制造、安装标准含技术规范;

(10)出厂检验报告及合格证;

(11)安装和验收报告(包括验收数据资料);

(12)易损件、零部件和备件清单;

(13)进口产品还须提供商检证明(必须商检的)、海关报关单(复印件);(如是进口产品)

(14)软件备份光盘。

乙方必须向甲方工作人员(包括医师、技术人员)直接提供免费的安装、保修、维修、使用培训服务;操作培训要求必须达到与甲方同级别或以上的医院标准要求进行;维修培训要求在厂家维修站或培训中心进行,具体培训时间另行协商。乙方安排的培训人员必须达到工作三以上的具有熟练培训技术的人才进行培训,培训至甲方工作人员能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简单的故障排除为止,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和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诉讼。

十一.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共同遵守,不得反悔,否则由违约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按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十计算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本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特别约定执行),如乙方违约还应当承担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外,还应当承担包括甲方向其主张权利产生是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送达地址:

甲方: 蓝山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廖先生  电话:13787462226

乙方:长沙小小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联系人:严灿 电话:17742519251

上述地址是甲乙双方联系和送达的唯一地址和送达联系电话,如因一方变更地址或联系电话未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导致无法送达或退回相关文书的均视为送达。由此产生的法律风险由变更方自行承担。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三份,供应商执一份。

甲方:(公章)蓝山县人民医院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乙方:(公章)长沙小小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17742519251

传真:/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桐梓坡路支行

帐 号:4300 1540 8610 5250 5119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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