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年1月12日
采购合同编号:衡财采计[2022]-030133-1
采购人(全称):衡阳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甲方)
供应商(全称):衡阳市丰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市湘江、蒸水、耒水城区段河道水域保洁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衡财采计[2022]-030133
3、项目内容:衡阳市湘江、蒸水、耒水城区段河道水域保洁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刘丽君
6、联系电话:18907349729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1057181.84
大写:壹仟壹佰零伍万柒仟壹佰捌拾壹元捌角肆分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4、付款方式: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3年01月12日,完成日期:2026年01月11日。总日历天数:1095天。
2、地点:衡阳市湘江、蒸水、耒水城区段河道水域109公里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衡阳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验收方式:一般程序验收
验收标准:合同约定及合同附件考核办法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3-01-06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5份,采购人执1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01月06日
合同订立地点:衡阳市湘江、蒸水、耒水城区段河道水域109公里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龙敦校
电 话:07348223010
传 真:
地 址: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恒峰
委托代理人:
电 话:13907340386
传 真: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衡阳苗圃支行
帐 号:43001520464052502195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