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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 2023-02-10 10: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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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年02月09日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1、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郴财采计【2023】00017号

3、采购代理编号:CZZF-2023-G002

4、采购项目总预算:533200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物业管理服务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二年 。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2%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10%;(收到中标通知书10天内中标人交纳现金或银行保函)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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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评标顺序按中心医院、东南院、西北院康养中心的顺序先后进行,投标企业可以参加三个包号的投标,但是只允许投标企业最多中标一个包号,投标企业中标后不再参加下一包号的评标。2.物业服务釆购代理收费按各包号中标金额套用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标准的64%向釆购人收取。3.以上釆购最高限价是二年内投标包号的物业服务总费用,包括物业管理人员、保洁员、标本及物资配送人员、一站式服务平台配电房值班人员(仅南院有)、维修人员、医废收集人员、集中清洗人员、电梯司乘等所有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办公经费、税金及垃圾桶、垃圾袋、拖把、小水电维修更换、五金配件更换、管道疏通、消毒粉剂等所有费用,对中标包号所在医疗区内现有已建成的建筑物和场地进行物业管理,不因楼栋、楼层是否使用而增减费用。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说明:应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以下内容):

□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 拒绝 采购进口产品。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并要求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1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1.2要求投标人提供近3个月(指2022年11月-2023年01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据(相关凭据指:专用收据或缴纳清单)。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3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加投标;

1.4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新公司需提供银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1.5提供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记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6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通过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免费获取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若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投标人应在公告期限届满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

2、招标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在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用户登录”--“我要投标”--“下载文件”操作,逾期将不能获取文件。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3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3年3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4、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及解密,具体操作: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参加网上开标活动。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容量应当控制在200MB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若因投标文件容量较大而影响投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各投标人可以进行远程解密,也可以携带CA锁使用开标室的电脑进行解密。

六、投标保证金

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如下:

包一: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包二: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

包三: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260000.00元)

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银行转账或电子投标保函方式交纳,不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

3、交纳时间:2023 年3月2日9时30分前(含)。

(1)投标人选择银行转账的:

投标人应以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交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包一: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开户银行:郴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

户名: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子账号:82013350000004622600001375

包二: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

开户银行:郴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

户名: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子账号:82013350000004622700001376

包三: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260000.00元)

开户银行:郴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

户名: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子账号:82013350000004622800001377

备注:未按时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选择电子投标保函的: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办理保证金提交业务,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网上办事系统”,点击“电子保函申请”按钮在线选择金融机构出具电子保函,完成所投项目电子保函的申请,由选定的金融机构审核后开具电子保函。投标人及选定的金融机构对电子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4、投标保证金咨询部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联系电话:0735-2369518。

七、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1、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3年2月10日9时00分至2023年2月16日17 时00分止。

2、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

八、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2)地 址:郴州市罗家井102号

(3)联系人:谭先生 蔡女士

(4)电 话:0735-23435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郴州市征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地 址:郴州市青年大道与香雪路交汇处玫瑰园12栋1单元201房(东坡岭隧道口旁)

(3)联系人:田先生

(4)电 话:13135351567 0735-2868715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本招标公告选项:■表示选择 □表示未选择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无需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任何费用。

3、招标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按发改价(2011)534号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64%收取代理服务费,计费基础按中标金额计算,由釆购代理机构向釆购人收取,包1:68656.00元;包2:52704.00元;包3:49392.00元。

4、因电子招投标需要,投标人应及时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流程及使用有疑问请联系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湖南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办理地址: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咨询电话:4006682666、18175580110。

5、请投标人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中心”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湖南公共资源版)”“湖南CA驱动”。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6、若因投标人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建议各投标人在工作时间段内上传投标文件,选择IE11浏览器进行文件解密,在操作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7、若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交易系统技术故障等情形,导致解密无法完成而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采购人有权采取非加密文件上传或将项目延期、延长投标文件解密时间等相应措施,以保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

8、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4009980000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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