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年02月24日
采购人(全称):(甲方)邵阳市高级技工学校
供应商(全称):(乙方)湖南宇力科技有限公司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市高级技工学校“十四五”产教融合校内实训基地及智慧校园建设项目(第一阶段)
(2)政府采购编号:邵财采计[2022]000261
(3)包号及包名称:包01/“十四五”产教融合校内实训基地及智慧校园建设项目(第一阶段)三个中心实训室设备采购
2.合同标的及金额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签订合同后60日交货、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投入使用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到甲方指定安装位置,包括货物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交钥匙项目);实训室需进行装修项目,需有第三方设计公司设计效果图及施工图,进行评审立项,校方认可后再进行施工。
4.付款:
签订合同后项目预付合同总金额的30%,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货物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7%,正常使用一年后,(无质量、售后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问题)无息支付剩余3%合同款;如存在争议,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作为依据支付尾款。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3年2月23日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肆份,供应商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2月23日
合同订立地点:邵阳市高级技工学校
甲方:(公章)邵阳市高级技工学校 乙方:(公章)湖南宇力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汇丰支行
帐号:8001 7967 0109 010
附件: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