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年02月27日
采购合同编号:LYZC-20221120
采购人(全称):湘潭市第二人民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尚宇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第二人民医院1.5T核磁共振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22】0303 号
(3)项目内容:湘潭市第二人民医院1.5T核磁共振设备采购项目。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1880000元
大写:人民币壹仟壹佰捌拾捌万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合同签订后,根据医院主体大楼建设进度,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45个日历日内完成整体项目并达到合格标准,供采购人正常使用。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
4.付款
本项目属于政策性贴息贷款项目,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100%(具体详见三方附款协议)。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2年12月26日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1份,供应商执1份,政府采购办1份,招标代理公司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12月26日
合同订立地点:湘潭市第二人民医院
甲 方:(公章)湘潭市第二人民医院
法定代表人:许剑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乙 方:(公章)湖南尚宇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刘永旺
电 话:18975289555
传 真: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泰支行
账 号:81010302000029171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