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年03月13日
采购合同编号:株茶财采计[2022]000291
采购人(甲方):茶陵县人民医院
供应商(乙方):湖南康众医药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医疗设备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茶陵县人民医院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株茶财采计[2022]000291。
3、项目内容:核磁共振3.0。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李彬。
6、联系电话:14789902010。
二、合同价款及付款
合同总价款壹仟肆佰玖拾玖万元整(小写¥14990000.00)。具体详见附件。
三、合同履行及交付
1、起始日期:2023年01月17日,完成日期:2023年04月16日。总日历天数:90天。
2、地点:茶陵县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3、方式:详见附件。
4、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款10%。
四、产品验收
1、验收主体:茶陵县人民医院。
2、验收方式:详见附件。
3、验收标准:遵照招标文件要求。
五、质保与维护
详见附件。
六、违约责任
详见附件。
七、争议解决
详见附件。
八、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九、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经双方签订后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01月17日
合同订立地点:茶陵县人民医院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茶陵县人民医院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乙 方:(公章)湖南康众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