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年03月13日
采购合同编号:LYZC-20221010
采购人(全称):雨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甲方)
供应商(全称):湘潭市雨高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雨湖高新区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出资方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潭雨财采计【2022】104号
(3)项目内容:雨湖高新区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出资方采购项目
(4)项目承包范围:雨湖高新区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出资方采购项目
2.合同金额
(1)响应报价,即实施单位营运收入以“成本+利润加成”计算,本项目利润加成比例为30%。项目实际投资额以审计的结果为准。
(2)具体标的如下:
(3)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3年02月28日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中标单位负责实施
4.付款:本项目按照“项目实际成本支出+合理比例利润模式”确定回购标准。本项目工程款返还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指标交易计划执行,若指标未交易完成,则编制项目支出预算调整计划,列入第二个中期财政规划并报人大批复执行。实施单位营运收入以“成本+利润加成”计算,本项目利润加成比例为30%。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3年02月28日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采购人执1份,供应商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02月28日
甲方:(公章)雨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乙方:(公章)湘潭市雨高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