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年03月14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江永财采计【2022】00075
委托代理编号:HNYY-CG-202201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永县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2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原公告内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永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位于冷水滩区岚角山镇迎宾路东段即: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永州大道往机场方向的东面相应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23年03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永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位于冷水滩区岚角山镇迎宾路东段即: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永州大道往机场方向的东面相应开标室。)
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
综合实力(10分) 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的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下列认证: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安全生产标准化认证证书;
5、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认证范围须含环卫保洁或垃圾收集、运输和垃圾分类服务等相关内容)。
备注:每个计2分,满分10分。同时提供以上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网站的下载页面并注明网址,提供不完全或未提供的不计分。
企业资质(4分) 投标人具有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证书计4分。
备注:需提供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
人员配备(6分) 1、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中取得环卫行业或清洁清洗行业相关证书的(如城市环卫管理师、道路清扫保洁工程师、清运保洁工程师、清洁管理师等),每人计1分,最多计3分。(同一人不重复计分)
2、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中取得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每人计1分,最多计2分。(同一人不重复计分)
3、投标人拟派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或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每人计1分,本项最多计1分。
注:项目管理人员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如同一人同时满足以上两项或三项,则该人员分值可按每条分值累加计算,满分为6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及持证人员连续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现更正为: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03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永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位于冷水滩区岚角山镇迎宾路东段即: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永州大道往机场方向的东面相应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23年03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永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位于冷水滩区岚角山镇迎宾路东段即: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永州大道往机场方向的东面相应开标室。)
现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更改为:
综合实力(10分) 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的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下列认证: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安全生产标准化认证证书或标准化等级评价体系认证证书;
5、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认证范围须含环卫保洁或垃圾收集、运输和垃圾分类服务等相关内容)。
备注:每个计2分,满分10分。同时提供以上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网站的下载页面并注明网址,提供不完全或未提供的不计分。
企业资质(4分) 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证或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的计4分。
备注:需提供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
人员配备(6分) 1、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中取得环卫行业或清洁清洗行业相关证书的(如城市环卫管理师、道路清扫保洁工程师、清运保洁工程师、清洁管理师等),每人计1分,最多计3分。(同一人不重复计分)
2、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中取得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每人计1分,最多计2分。(同一人不重复计分)
3、投标人拟派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或其认定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或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每人计1分,本项最多计1分。
注:项目管理人员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如同一人同时满足以上两项或三项,则该人员分值可按每条分值累加计算,满分为6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及持证人员连续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次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次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永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永桃路2号
联系方式:18174611083(经本人同意公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亿扬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风荷路苏通国际聚贤苑商铺5栋105号
联系方式:18874614105(经本人同意公开)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