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年03月30日
采购人(全称):衡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光大环保能源(衡南)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衡南县毛塘生活垃圾填埋场及全县垃圾中转站渗滤液处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HNX2021-C062
3、项目内容:衡南县毛塘生活垃圾填埋场及全县垃圾中转站渗滤液处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刘秀娟
6、联系电话:15211808182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1826000
大写: 壹仟壹佰捌拾贰万陆仟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乙方及甲方现场人员负责记录每一运营月的水量流量记录,签字盖章,并经双方确定后存档。乙方每月统计处理渗滤液总量,形成汇总表交甲方审查确认签字盖章。经甲乙双方确认的处理量汇总表将作为核算该月运营服务费的依据,乙方每月根据确认的处理量及处理水质情况开具服务发票申请服务费;
服务费按每月实际处理进水水量进行结算 (每月 15 日前支付上月处理费用) 。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2年2月21日,完成日期:2025年02月20日。总日历天数:1095天。
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衡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验收方式:现场验收
验收标准:按国家和行业标准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2-2-21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2月21日
合同订立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刘秀娟
电 话:15211808182
传 真:
地 址: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唐文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15274195382
传 真:
地 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南支行
帐 号: 5989 7685 5545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