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桑植县城区第二轮环卫清扫清运市场化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 2023-05-25 15:50:34
时刻新闻
—分享—

公告日期:2023年05月25日

桑植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采购人名称)的桑植县城区第二轮环卫清扫清运市场化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桑植县城区第二轮环卫清扫清运市场化项目(第二次)

2、政府法制编号:SZDZB-2023-24048

3、政府采购编号:桑财采计【2023】-047

4、委托代理编号:HNZS-2023ZJJCG006

5、采购项目预算:54256600.68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30%

6、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7、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8、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9、合同履行期限:3年

10、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2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3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1.png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3年05月26日至2023年06月01日,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本项目实行线上线下同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张家界市子午路220号,澧滨小学对面)

3、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室(张家界市永定区子午路220号),具体开标室信息见交易中心大厅大屏幕。

5、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开启解密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投标文件在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如因交易平台出现系统故障,导致解密无法完成的,由采购代理机构酌情延长解密时间)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和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黄敏

2、电话:0744-6229572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桑植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地 址:桑植县澧源镇帅乡路166号

(3)联系人:黄敏

(4)电 话:0744-62295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中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天门壹号5栋3单元1805室

(3)联 系 人:陈女士

(4)邮  编:427000

(5)电  话:0744-8889568

(6)电子邮箱:648496814@qq.com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1)名 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联系人: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电 话:0744-8833297

(4)电子邮箱: /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政府采购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