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年10月26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3]002130号-1
采购人(全称):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北京三月雨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反腐倡廉警示教育馆陈列布展服务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3]002130号
3、项目内容:湖南反腐倡廉警示教育馆陈列布展服务项目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彭波
6、联系电话:0731-85166469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
小写:11336191.1
大写:壹仟壹佰叁拾叁万陆仟壹佰玖拾壹元壹角零分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4、付款方式:
1、起始日期:2023年10月26日,完成日期:2023年12月25日。总日历天数:60天。
2、地点:长沙市
3、方式:现场履约
4、质量保证金:
金额:340085.73元
形式:扣留工程结算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
期限要求:竣工验收后12个月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验收方式:现场验收
验收标准:按照合同约定,设计图纸,相关法律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3-09-28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4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09月28日
合同订立地点:长沙市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唐恒忠
委托代理人:彭波
电话:0731-84455989
传真:
地址: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迎玉
委托代理人:吴春华
电话:18610753085
传真:
地址:北京市市辖区丰台区园博大道园博园2号门欧洲园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永定路支行
帐号:0200004909200047265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系统
编辑:丁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