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年10月24日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水清木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怀财采计202330141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物业管理服务
6、项目经理:/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三年总费用不超过3900万元,一年费用不超过1300万元。每岗位综合平均月服务费:2660元/月/人,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办公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卫生+物料费+服装费+管理酬金+税费+保险费)等。
(2)具体标的如下: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3年9月20日
履行期限:3年
地点:湖南省怀化市锦溪南路144号
方式:详见附件,按合同执行。
四、付款方式:
乙方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的员工工资(包含绩效分配)的支付凭证、购买各类保险的原始凭证等资料上交甲方进行审验确认后,乙方开具符合财政要求的正式发票;甲方于每月月底前支付乙方上月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3年9月20日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9月20日
九、合同主体
甲 方: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
法定代表人:文建平
委托代理人:/
电 话:0745-2312657
传 真:/
地 址:湖南省怀化市锦溪南路144号
乙 方:湖南水清木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立威
委托代理人:/
电 话:13574838785
传 真:/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望麓园街道芙蓉中路一段478号运达国际广场2401房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分行
账 号:66010155260004335
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合同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