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湖南省植保植检站2022年全国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湖南分中心(省级)田间监测点建设项目(包2)合同公告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 2023-10-25 14:19:25
时刻新闻
—分享—

公告日期:2023年10月25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3]000601号-3

采购人(全称):湖南省植保植检站(甲方)

供应商(全称):鹤壁嘉多卫农农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全国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湖南分中心(省级)田间监测点建设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3]000601号

3、项目内容:2022年全国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湖南分中心(省级)田间监测点建设项目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邓先超

6、联系电话:84453021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7254400

大写:柒佰贰拾伍万肆仟肆佰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4、付款方式: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3年10月25日,完成日期:2023年12月24日。总日历天数:60天。

2、地点:湘潭县、汨罗市、桃江县、沅江市、江华县等5市县20个乡镇20个村。

3、方式:乙方负责设备采购、安装及售后服务和田间配套设施建设

4、质量保证金:

金额:362720元

形式:中国农业银行保函

期限要求: 12个月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项目主管部门

验收方式:项目完建后,由甲乙双方管理人员共同初验,最终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5人以上专家组现场验收,验收费用控制在3万元以内由乙方承担。

验收标准: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或行业标准;验收产生纠纷时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监测,按责任承担检测费用;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由此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甲方可终止合同,按规定另行组织采购,确定供应商,由此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3-10-19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采购人执二份,供应商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10月19日

合同订立地点:湘潭县、汨罗市、桃江县、沅江市、江华县等5市县20个乡镇20个村。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毅

委托代理人:张政兵

电 话:0731-84453021

传 真:0731-84413741

地 址: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燕霞

委托代理人:王娟

电 话:19839259618

传 真:19839259618

地 址: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延河路与泰山路交叉口316号

开户银行:农行鹤壁市分行淇滨支行营业部

账 号:16431101040014503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政府采购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