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5日
采购合同编号:平财采计[2023]000223号-1
采购人(全称):平江县福寿山镇人民政府(甲方)
供应商(全称):平江县润恒自来水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平江抽水蓄能电站思和移民安置区规划调整报告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给水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平财采计[2023]000223号
3、项目内容:平江抽水蓄能电站思和移民安置区规划调整报告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给水工程)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黄河
6、联系电话:6340088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738567.01
大写:柒拾叁万捌仟伍佰陆拾柒元零角壹分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4、付款方式: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3年11月15日,完成日期:2024年05月13日。总日历天数:180天。
2、地点:福寿山镇思和安置点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平江县福寿山镇人民政府
验收方式:按合同要求现场验收
验收标准:按合同要求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3-08-03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08月03日
合同订立地点:福寿山镇思和安置点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余伊琳
委托代理人:
电 话:18711207821
传 真:
地 址: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彭奇伟
电 话:13487763183
传 真:
地 址: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账 号:43001695066050001060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