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5日
湘潭君悦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委托,对湘潭市政府办公大楼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政府办公大楼物业服务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23】0280号
3、委托代理编号:XTJY20231101
4、采购项目预算:1430 万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物业服务业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8、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36个月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2%;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0%;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0%;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0%。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强制采购:本项目不适用。
2、优先采购:本项目不适用。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说明:投标人的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请从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2日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免费下载),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含电子印章)。
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确认投标。
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5、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需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投标人使用电子投标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系统技术支持咨询,联系方式:0731-52818268。
7、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60 分钟内。投标文件解密采用现场解密的方式,所有参与开标的供应商须携带制作投标文件的加密锁(CA数字证书)到达开标现场(否则将无法完成标书解密),在解密时间开始后,按顺序解密投标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12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指定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显示屏上本项目指定的开标室)。
3、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字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七、公告发布媒体及期限: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政府采购网和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公告内容以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2、公告期限: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期限以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之日起计算。
八、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150000元整。
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保证保险或银行保函。
3、银行转账:①供应商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响应截止前,按照招标要求转入本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②各供应商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账户信息。
4、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供应商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供应商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5、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采购人。
6、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响应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响应有效期一致。
7、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响应将被拒绝。
十、其他内容: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结果一律无效,并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
十一、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中路1号
联系人:刘果
电话:0731-58570013
2、采购代理机构:湘潭君悦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市高新区芙蓉中路24号B栋新城庭院B栋一楼
联系人:易大理
电话:0731-58525966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青松
电话:0731-52818268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