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0日
采购合同编号:岳君财采计[2023]000026号-1
采购人(全称):岳阳君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甲方)
供应商(全称):无锡太湖锅炉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岳阳市君山区城区集中供热建设项目(第二次)
2、采购计划编号:岳君财采计[2023]000026号
3、项目内容:岳阳市君山区城区集中供热建设项目(第二次)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袁先生
6、联系电话:18573003119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6539425.68
大写:壹仟陆佰伍拾叁万玖仟肆佰贰拾伍元陆角捌分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4、付款方式: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3年11月20日,完成日期:2024年02月18日。总日历天数:90天。
2、地点:岳阳市君山区产业开发区园区内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由甲乙双方认可的测试部门为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或者具有相关检测资质的权威机构。
验收方式:性能验收试验由乙方负责,甲方参加,具体试验由甲乙方认可的测试部门完成。
验收标准:锅炉设备设计制造、安装、验收标准执行不限于以下所列的最新版本:《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锅炉安全技术规程》《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锅炉节能环保技术规程》《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锅炉水质》《钢制压力容器》及国家或地方相关安全、环保、节能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3-10-19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7份,采购人执4份,供应商执3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10月19日
合同订立地点:岳阳市君山区产业开发区园区内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袁先生
电 话:0730817258
传 真:
地 址: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李晓光
电 话:051085958083
传 真:
地 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方泉路15号
开户银行:建行无锡南泉支行
账 号:32001617144050095822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