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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骨伤医院医用分子筛制氧系统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 2023-11-21 16:2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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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1日

攸县骨伤医院(采购人名称)的医用分子筛制氧系统采购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攸县骨伤医院医用分子筛制氧系统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 攸财采计[2023]000122号

3、采购代理编号: HNTD-HW/2023/121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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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附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其中供应商企业规模认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执行);

(2)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具备有效的相应类别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近3年内,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提交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有);

(4)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

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

其他说明。

(5)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6)供应商自行登录“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或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提供供应商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提供中小(微)企业申明函(格式见附件);

(8)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原件(格式见附件);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3、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叁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24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湖南泰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攸县联星街道枫岭大道景秀家园门面房3C栋103 )。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公告第三、四条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七、确定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八、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九、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称:攸县骨伤医院

(2)地 址:攸县县城

(3)联系人:易先生

(4)电话:189321397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泰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攸县联星街道枫岭大道景秀家园门面房3C栋103

(3)联系人:吴女士

(4)邮 编:412300

(5)电 话:0731-24259173 13874142510

(6)电子邮箱:448902516@qq.com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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