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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2023年-2024年劳动力外包服务合同公告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 2023-12-05 16:4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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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年12月04日

采购人(全称):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省湘辉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湖南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2023年-2024年劳动力外包服务

2、采购项目名称: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2023年-2024年劳动力外包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怀财采计-202330183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劳动力外包服务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

湖南省湘辉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急救站司机、急救站医生助理595元/人/月;医生助理、护士助理、技类助理、科研助理等临床一线岗位的助理人员345元/人/月;其他不要求具备技术资格证的岗位助理人员245元/人/月。

湖南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急救站司机、急救站医生助理595元/人/月;医生助理、护士助理、技类助理、科研助理等临床一线岗位的助理人员350元/人/月;其他不要求具备技术资格证的岗位助理人员248元/人/月。

(2)具体标的:见合同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协议期限:一年,从2023年11月1日到2024年10月31日。

地点: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指定地点

方式: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劳务外包人员并按甲方的要求保量、保质完成工作任务,乙方派驻不少于2名专职管理人员对劳务外包人员进行现场管理。乙方为甲方配置的外包员工均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相关薪酬领取发放、保险购买、日常管理等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劳动法律关系。

四、付款方式:

(一)外包管理费与外包人员薪资费用分开计算。

(二)乙方委托甲方每月对乙方员工的出勤和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乙方会同甲方人事部门对实际完成的业务量、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

(三)乙方当月 10-15 日根据各岗位外包薪资标准及双方审核后的考核结果垫付上月员工的劳务费用,在乙方垫付完该笔劳务费用次月的 10-15 日内,甲方应当依据乙方出具的上月实际发放的员工费用发票 (税率为 6%增值税专用发票) 及《外包费用结算表》等请款凭证向乙方足额支付包含管理费与劳务费在内的外包费用。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分。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11月1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

法定代表人:文建平

委托代理人:/

电话:15211535207

传真:/

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锦溪南路144号

乙方:湖南省湘辉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武

委托代理人:/

电话:15155204129

传真:/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青山路699号军民融合科技创新园1栋B座1809房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中路支行

账号:3681 5010 0100 1189 30

乙方:湖南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毛双喜

委托代理人:/

电话:13517492715

传真:/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368号BOBO天下城23楼23001-23004号房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怀化市庆丰支行

账号:1914 1001 0910 0036 264

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合同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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