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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县城区环卫保洁服务项目(第三轮)中标结果更正公告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 2024-06-19 14:5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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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时间:2024年6月19日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原公告采购项目名称:衡山县城区环卫保洁服务项目(第三轮)

原公告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山财采计2024-C010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3月26日

首次中标结果公告日期:2024年5月17日

更正日期: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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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中标结果

更正原因:首次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收到相关供应商对其他供应商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第六章商务部分的“团队力量”的加分条件的质疑,经核实,质疑成立,影响评审结果。

更正内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以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六十四条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之规定,经组织重新评审,调整分数并重新排序后,评审结果发生改变,变更后的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为广东鹤顺环境综合管理有限公司,成交金额55,176,000.00元。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原供应商投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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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的投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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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标(成交)供应商及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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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及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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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对此公告有异议的,请于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唐国强、吴女士

电 话:15273458030

2、采购人

名 称:衡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衡山县开云镇金龙南路459号

联系人:成先生

电 话:13975484180

邮 编:421300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湖南同容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高新区创新中心A座4层0641号

联系人:唐国强、吴女士

电 话:15273458030

邮 编:421000

电子邮箱:/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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