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5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湘潭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零障碍”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平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零障碍”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平台建设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潭市财采计[2024]0096号
3、采购代理编号:WCZXC2024-FW(XT)-023
4、采购项目预算:1800.97万元
5、采购方式及评标办法: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2024年底完成项目建设,9月完成项目初验,12月完成项目终验。
8、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2)强制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5)落实支持乡村振兴采购政策。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进行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及澄清答疑发布
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2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该时间段内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
2、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3、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7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需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投标人使用电子投标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系统技术支持咨询,联系方式:0731-52818268。
3、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投标解密采取现场解密的方式,请投标人携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锁到达开标现场,否则将无法完成标书解密。在解密时间开始后,按顺序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按无效投标处理。
4、开标地点(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地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开标室(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2楼)。
5、未进行网上投标确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6、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字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六、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函(保证保险或银行电子保函或担保电子保函)。
2.1采用银行转账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1)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人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2)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详见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首页>下载专区>资料下载>正文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保证金缴纳和到账查询操作方法)。
2.2采用银行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原件),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招标人。
2.3采用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投标人可在交易平台自主选择“保证保险、银行电子保函、担保电子保函”三种方式,选择后系统将转至第三方平台-“工保网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2.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2.5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同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及保单、保函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查询未到账的,视同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无效。
2.6保证金到账情况请自行及时关注,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致电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业务科室进行查询,避免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的投标无效。
2.7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
七、发布公告媒体及期限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和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步发布(若公告时间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为准)。
2、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名称: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中路157号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0731-58521545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万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市高新区双马街道芙蓉中路52号众一国际A座16楼
联系人:张梁 唐柳 韩璐
电话:0731-52866118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