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年7月12日
采购合同编号:南县财采计[2024]-0429-1号-1
采购人(全称):南县公安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南县公安局三所合一智慧监管、智慧磐石、智慧办案信息化建设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南县财采计[2024]-0429-1号
3、项目内容:南县公安局三所合一智慧监管、智慧磐石、智慧办案信息化建设工程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朱江华
6、联系电话:5248320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25890243.33
大写:贰仟伍佰捌拾玖万零贰佰肆拾叁元叁角叁分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4、付款方式: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07月12日,完成日期:2025年05月08日。总日历天数:300天。
2、地点:南县南洲镇太阳山路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南县公安局
验收方式: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验收标准:主要查阅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落实所供货物,服务是否与合同内容一致,是否满足建设方案的建设要求。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07-12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07月12日
合同订立地点:南县南洲镇太阳山路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潘德志
委托代理人:崔旺
电 话:18973792567
传 真:
地 址: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陈鄂湘
委托代理人:
电 话:15308406233
传 真: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236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中山路支行
账 号:1901002309005404669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