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年7月3日
采购合同编号:珠财采计2024-C0010-1
采购人(全称):珠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中海油湖南销售有限公司衡阳市海珠加油站(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珠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作车辆定点加油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次)
2、采购计划编号:珠财采计2024-C0010
3、项目内容:珠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作车辆定点加油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次)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采购人录入
6、联系电话:8395618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96
大写:玖拾陆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4、付款方式: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07月03日,完成日期:2026年07月03日。总日历天数:730天。
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采购人
验收方式:详见合同
验收标准:按招标/投标文件、合同及国家有关的标准和要求进行验收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07-03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07月03日
合同订立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唐利民
委托代理人:
电 话:13787346168
传 真:
地 址: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唐艳萍
电 话:13873475596
传 真: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衡阳市江东支行
账 号:608065524675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