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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国家电子设备用电容器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第一批)电容分析测试设备(包1)合同公告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 2024-08-29 16: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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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年8月29日

采购合同编号:益财采计[2024]06020-1

采购人(全称):益阳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艾克赛普测控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电子设备用电容器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第一批)电容分析测试设备

2、采购计划编号:益财采计[2024]06020

3、项目内容:国家电子设备用电容器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第一批)电容分析测试设备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袁芬

6、联系电话:0737-4381302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0998530

大写:壹仟零玖拾玖万捌仟伍佰叁拾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4、付款方式: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08月28日,完成日期:2024年11月26日。总日历天数:90天。

2、地点:益阳市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益阳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验收方式:甲方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验收

验收标准:投标文件技术参数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08-28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2份,采购人执1份,供应商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08月28日

合同订立地点:益阳市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林海

委托代理人:贺辛乐

电 话:0737-4382527

传 真:

地 址: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肖燕

委托代理人:赵亮

电 话:0731-84284278

传 真: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五一路支行

账 号:100418743520010001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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