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日期:2024年08月06日
采购人的租赁梅溪湖智控中心作为知识产权法庭审判办公场地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租赁梅溪湖智控中心作为知识产权法庭审判办公场地。 预算金额:¥ 16,917,000.00
二、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三、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湖南湘江商业资产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天顶街道麓云路268号金悦雅苑二期商业14号楼A区101
四、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于2020年开始就在梅溪湖智控中心办公,续租具有稳定性和延续性,此楼属于独栋大楼,能满足法院私密性要求。2、该项目具有唯一性,其装修、办公设施配备符合保密性要求,可持续性,具有延续性。
五、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六、公示期限:自2024-08-07至 2024-08-13止 ,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监管部门。
七、采购人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
地址:长沙市曙光中路289号
联系人:朱清维
联系电话:85798359
2、监管部门名称:湖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
地址:长沙市城南西路一号
联系电话:85165284
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