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年09月27日
采购合同编号:泸财采计-2024-000025-4
采购人(全称):泸溪县林业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省泰道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泸溪县2023年武陵山-雪峰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泸财采计【2024】第25号
3.项目内容:浦市镇:人工造林494.5亩,封山育林8450.9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3132.3亩;解放岩乡:封山育林16262.1亩;小章乡:封山育林860.6亩。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李清平。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3292354.11元
大写:叁佰贰拾玖万贰仟叁佰伍拾肆元壹角壹分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4. 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成本补偿:
分期付款: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完成日期:封山育林: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封育期5年(含建设期);森林质量精准提升:2024年12月底完成建设任务,2025年3月底完成补植,2025年5月底完成抚育。
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方式:按合同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泸溪县林业局
验收方式:现场验收
验收标准: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8份,采购人执6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9月14日
合同订立地点:泸溪县林业局
甲方:泸溪县林业局(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乙方:湖南省泰道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