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编号:娄星财采计[2023]0070-1
采购人(全称):娄底市娄星区农业农村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晨露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娄星区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农用地安全利用)
2、采购计划编号:娄星财采计[2023]0070
3、项目内容:本项目位于娄底市娄星区双江乡与杉山镇的百桔河流域上游,土壤治理面积7400亩。本项目预算主要包括土壤治理污染源管控、治理单元1(玉米改制区300亩)、治理单元2(红薯改制区700亩)、治理单元3(水稻安全利用区1800亩)、治理单元4(水稻安全利用区4600亩),具体详见清单、设计图纸。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张德元
6、联系电话:13807310279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0299537.78
大写:壹仟零贰拾玖万玖仟伍佰叁拾柒元柒角捌分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
1、项目实施第三方中标签订合同,并提供实施方案和工作方案后,拨付中标金额的30%。
2、项目实施第三方完成2024年主体技术,灌溉水、稻米镉达标率、种植结构调整率皆达到年度任务要求,并通过中期专家评审验收后拨付中标金额的50%;如未达标的但主体技术全部实施完成的,则拨付中标金额的25%;如未达标且主体技术未实施完成的,不拨付资金。
3、项目实施第三方2024-2025年两年的灌溉水、稻米镉达标率、种植结构调整率皆达到任务要求,并通过专家评审结题验收后拨付剩余资金,即中标金额的20%;如果未达标的则不拨付资金。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3年12月28日,完成日期:2025年12月27日。总日历天数:730天。
2、地点:娄底市娄星区双江乡、杉山镇
3、方式:由乙方进行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农用地安全利用)技术措施的落实,达到治理效果。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娄底市娄星区农业农村局
验收方式:本项目结合项目目标分别进行验收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标准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叁份,供应商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12月28日
合同订立地点:娄底市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严广亭
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陈波君
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13975882919
传真:
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大道627号B-3栋90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谷科技支行
账号:4305 0178 5036 0000 0333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