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年01月15日
采购合同编号:潭县财采计【2023】11092号
采购人(全称):湘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中务景观建设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县城区园林绿化养护(保洁)及市政日常维护服务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潭县财采计【2023】11092号
(3)项目内容:湘潭县城区园林绿化养护(保洁)及市政日常维护服务项目
(4)项目承包范围:湘潭县城区园林绿化养护(保洁)及市政日常维护服务项目所有内容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9204384.00元
大写:玖佰贰拾万肆仟叁佰捌拾肆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年限:两年
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方式:成交单位负责实施。
4.付款
服务费用按月结算,中标单位凭正式发票向采购人申请支付服务费用,具体支付时间以国库拨付为准。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途径解决纠纷。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3年12月29日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采购人执一份,供应商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12月29日
甲方:(公章)湘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乙方:(公章)湖南中务景观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