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年01月29日
株洲市石峰区2024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退化林修复)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石峰区2024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退化林修复)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石财采计【2024】000003号
3、委托代理编号:HNPJ-ZZ-3766
4、采购项目预算:18161543.78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林业行业
6、评标方法:□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3年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10%;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在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的同时,请投标人下载《电子招投标相关程序规定(株洲)》。
2、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4日,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为准。
3、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内,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使用CA证书登录"会员端",在“采购业务”模块中,点击“填写投标信息”菜单,找到对应的包信息点击后面的“操作”按钮,再点击“我要投标”;然后在“采购公告及文件下载”菜单中,找到对应的项目信息点击后面的“下载”按钮,进行文件下载(注:供应商确定参加投标的,须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内投标报名进行“文件下载”操作,逾期将不能进行下载)。
4、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
5、招标文件及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投标人应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最新答疑文件,并按照最新的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2月20日9时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2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
2.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交易系统的指定栏目。逾期不予受理。
(2)如遇系统提示“上传未成功”,投标人应及时重新修改文件或与系统运维机构联系,查明原因,确保上传无误,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上传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请投标人在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下载中心”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湖南省公共资源版)”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予以拒收。
(4)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提前配置好软件环境,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制作投标文件时的CA锁登录“网上开标系统”解密投标文件(请仔细阅读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投标人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本项目仅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无须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0〕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吴华
2、电话: 18975853939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株洲市石峰区自然资源局
(2)地 址:株洲市芦淞区建设中路858号
(3)联系人:吴华
(4)邮 编:/
(5)电 话:18975853939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浦建招标有限公司
(2)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明峰银座1栋17楼
(3)联系人:刘瑞、姜娟
(4)邮 编:412007
(5)电 话:0731-28522277、18107338003
(6)电子邮箱:376450945@qq.com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