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年1月23日
采购合同编号:平财采计[2023]000410号-1
采购人(全称):平江县第一人民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三湘易联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平江县第一人民医院DSA数字大平板血管造影机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平财采计[2023]000410号
3、项目内容:平江县第一人民医院DSA数字大平板血管造影机采购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李丰
6、联系电话:07306222684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8985600
大写:捌佰玖拾捌万伍仟陆佰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4、付款方式: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01月23日,完成日期:2024年04月22日。总日历天数:90天。
2、地点:平江县第一人民医院
3、方式: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安装调试培训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甲方
验收方式:甲乙双方共同对设备进行验收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01-17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4份,供应商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01月17日
合同订立地点:平江县第一人民医院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徐主任
电 话:19907408866
传 真:
地 址: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宋明辉
电 话:13548687574
传 真: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古汉国际广场1栋705-706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湖支行
账 号:431307888013001441972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