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年2月5日
采购合同编号:资阳财采计[2023]12004号-1
采购人(全称):益阳市创鑫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甲方)
供应商(全称):江西赣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长春经开区新材料产业园节能环保污水污泥处理成套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资阳财采计[2023]12004号
3、项目内容:长春经开区新材料产业园节能环保污水污泥处理成套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基层录入
6、联系电话:0737-6126739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0084100
大写:壹仟零捌万肆仟壹佰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4、付款方式: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02月05日,完成日期:2024年05月05日。总日历天数:90天。
2、地点:益阳市资阳区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益阳市创鑫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验收方式:按国家现行规定
验收标准:按国家现行规定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01-26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01月26日
合同订立地点:益阳市资阳区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13875336882
传 真:
地 址: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13340091268
传 真:
地 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宜浦路42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宜春开发区支行
账 号:36050110080300000497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