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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鹤城区城乡垃圾综合利用及改造项目——大型垃圾收集分拣中心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公告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 2024-03-19 16:4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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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年03月19日

采购人(全称):怀化市鹤城区环境卫生工作服务中心 (甲方)

供应商(全称):徐工湖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怀化市鹤城区环境卫生工作服务中心的怀化市鹤城区城乡垃圾综合利用及改造项目——大型垃圾收集分拣中心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文件

2、采购项目名称:怀化市鹤城区环境卫生工作服务中心的怀化市鹤城区城乡垃圾综合利用及改造项目——大型垃圾收集分拣中心设备采购及安装

3、采购计划编号:鹤财采计[2023]1155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怀化市鹤城区环境卫生工作服务中心的怀化市鹤城区城乡垃圾综合利用及改造项目——大型垃圾收集分拣中心设备采购及安装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1560310.00元

合同金额大写:壹仟壹佰伍拾陆万零叁佰壹拾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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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本项目土建施工完成后一个月内设备进场并安装调试合格。

地点:怀化市鹤城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盖章并报备采购部门、代理机构后,乙方安排生产。

四、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项目验收合格后,半年内支付50%,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余的50%。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甲、乙方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三份,乙方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2月19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怀化市鹤城区环境卫生工作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夏雪兵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徐工湖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维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天门开发区支行

账号:557372112862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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