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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大祥区卫生健康局邵阳市大祥区中医药能力提升改造(医疗设备)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 2024-03-20 09:3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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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年03月20日

政府采购编号:大祥财采计〔2024〕000002

采购人(全称):邵阳市大祥区卫生健康局 (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邵阳市大祥区中医药能力提升改造(医疗设备)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1699529.00

大写:人民币壹仟壹佰陆拾玖万玖仟伍佰贰拾玖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2024年3月19日,完成日期:2024年5月19日;总日历天数:60天。

地点:邵阳市大祥区卫生健康局指定地点

方式:由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至设备验收合格。

4.付款:

合同签订7日内付合同总金额的30%,货到以后7日内付合同总金额的40%,验收合格后7日内付合同余款一次性付清。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合同订立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向合同订立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违约责任

1、甲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进行付款。若甲方在约定时间内未能按时付款,按应付款项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最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

2、在甲方督查考评中发现乙方没有按合同要求完成,一次扣乙方500元,在合同款中扣除。

7.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招标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其他合同文件。

8.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乙方加盖骑缝章)生效。

9.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柒份,正本肆份,副本叁份。采购人执正本贰份、副本壹份,供应商执正本贰份份,监督管理部门、代理机构各执副本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政府采购备案(盖章):

2024年3月19日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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