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年4月12日
采购合同编号:州财采计[2024]000018号-1
采购人(全称):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湘西自治州宇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服务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州财采计[2024]000018号
3、项目内容: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服务项目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刘泓
6、联系电话:15007437024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804925
大写:壹佰捌拾万肆仟玖佰贰拾伍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4、付款方式: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04月08日,完成日期:2025年04月08日。总日历天数:365天。
2、地点:湖南省吉首市
3、方式:合同约定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验收方式:按合同约定
验收标准:按合同约定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04-08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肆份,供应商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04月08日
合同订立地点:湖南省吉首市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黄纯海
委托代理人:舒富秦
电 话:13974308796
传 真:
地 址: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谢怀宇
委托代理人:谢康琳
电 话:13574355489
传 真:
地 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乾州兔岩社区6组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湘西分行乾州支行
账 号:1915010409200058716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