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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城区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项目更正公告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 2024-04-02 16:4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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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年04月02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新邵财采计[2024]000056

采购代理编号:XSXN[2024]03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邵县城区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3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一)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二)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

(1)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1.png

(2)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二节 商务、技术要求 四、采购人要求 7.其他要求(1)中标人必须投入以下环卫设施设备:机扫车2台、洒水车2台、大型高压清洗车6台、小型清洗车6台、工具车2台;大型自动打捞船1艘、小型打捞船9艘;不锈钢板车按需要进行配置。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设施设备证照齐全、质量合格、操作人员具有相应资质。(2)河道保洁必须购买正规合格、证照齐全的专业河道清理船,操作人员具有相关的从业资格和船只驾驶证照。

(3)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二、合同价款的确定 4.履约合同保证金 乙方在与甲方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按中标金额(年度)的2.5%提交履约保证金,三年合同到期后退还。

(4)第七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十二、采购需求偏离表 “谈判文件”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首次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4月11日9时50分(北京时间)

首次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4月11日9时50分(北京时间)

2.现更正为:

(1)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一节 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2.png

(2)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二节商务、技术要求四、采购人要求 7.其他要求(1)中标人应当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响应的设施设备及人员到达项目现场、接手工作。(2)中标人必须投入机扫车2台、洒水车2台。为保证项目质量,中标人还要投入大型高压清洗车6台、小型清洗车6台、工具车2台、垃圾处理船(总吨位15吨及以上)1艘、小型垃圾处理船9艘、吸污车1辆,不锈钢板车按需要进行配置。中标人必须保证投入的所有设施设备有购买发票或租赁合同,证照齐全、质量合格,操作人员具有相关的从业资格和驾驶证照。

(3)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二、合同价款的确定 4.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与甲方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按中标金额(年度)10%提交履约保证金。在乙方投标文件响应的设施设备及人员到达项目现场、接手工作后,甲方退还已交履约保证金的75%,余下25%履约保证金,三年合同到期后退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内,乙方投标文件响应的设施设备及人员没有到达项目现场、接手工作,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中标资格。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要求赔偿。

(4)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十二、采购需求偏离表 “招标文件”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首次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4月18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首次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4月18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相同内容做同步更正,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特此通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称:新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电话:15973988978

(3)联系人:周先生

(4)地址:新邵县酿溪镇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采购代理机构:邵阳西南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联系人:黄女士

(3)电话:0739-3668555

(4)地址:新邵县政府采购交易场所(蔡锷大道与云岭路交叉口东100米,华帝厨电四楼)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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