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6日
采购合同编号:岳财市采计[2024]000139号-1
采购人(全称):岳阳市中心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中国医疗器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岳阳市中心医院电子直线加速器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岳财市采计[2024]000139号
3、项目内容:岳阳市中心医院电子直线加速器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设备采购项目
4、是否分包:是
5、项目负责人:杨望君
6、联系电话:0730-8256318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31687000
大写:叁仟壹佰陆拾捌万柒仟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4、付款方式: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12月05日,完成日期:2025年03月05日。总日历天数:90天。
2、地点:岳阳市中心医院指定地点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岳阳市中心医院
验收方式:按合同约定
验收标准:按合同约定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12-05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采购人执两份,供应商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12月05日
合同订立地点:岳阳市中心医院指定地点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07308256318
传 真:
地 址: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13720069592
传 真: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1区1号楼18层1801、19层1901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110060149018000002443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