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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洞庭湖总磷污染测管一体能力建设(包1)合同公告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 2024-12-25 16: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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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5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4]004107号-1

采购人(全称):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甲方)

供应商(全称):生态环境监测技术创新研究院(深圳福田)(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洞庭湖总磷污染测管一体能力建设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4]004107号

3、项目内容:洞庭湖总磷污染测管一体能力建设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吕明

6、联系电话:0731-82592358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30603167

大写:叁仟零陆拾万叁仟壹佰陆拾柒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4、付款方式: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12月24日,完成日期:2026年12月24日。总日历天数:730天。

2、地点:湖南省内

3、方式: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进行履约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验收方式: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方式

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标准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12-24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8份,采购人执4份,供应商执4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12月24日

合同订立地点:湖南省内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甘杰

电 话:19892893063

传 真:

地 址: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黄粲

电 话:18376684683

传 真:

地 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海岸环庆大厦16层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福星支行

账 号:773176086970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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