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2-24
采购合同编号:晃财采计 202410068号
采购人(全称):新晃侗族自治县教育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长沙中一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新晃侗族自治县义务教育食堂食材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晃财采计 202410068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义务教育食堂食材采购
6、项目经理:/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折扣率):90%
合同金额大写(折扣率):百分之九十
(2)具体标的如下: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履行期限:1年
地点:新晃侗族自治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四、付款方式
详见合同附件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贰份,采购人执壹份,供应商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01月21日
合同订立地点:新晃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九、合同主体
甲方:新晃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法定代表人:吴祥正
委托代理人:/
电话:0745-6221133
传真:/
地址:新晃侗族自治县晃州镇晃山路15号
乙方:长沙中一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贺武
委托代理人:/
电话:0745-6261608
传真:/
地址:新晃县晃州镇新晃产业开发区
开户银行:/
帐号:/
附件:采购合同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