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年2月21日
采购合同编号:汝财采计[2024]0149号-1
采购人(全称):汝城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甲方)
供应商(全称):广东蓝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汝城县既有生活垃圾收转运及处置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第一批)
2、采购计划编号:汝财采计[2024]0149号
3、项目内容:汝城县既有生活垃圾收转运及处置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第一批)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胡红征
6、联系电话:07358223532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26105000
大写:贰仟陆佰壹拾万伍仟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4、付款方式: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5年02月18日,完成日期:2025年04月19日。总日历天数:60天。
2、地点:汝城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指定地点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汝城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验收方式:专家现场验收
验收标准:合格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5-02-21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六份,采购人执四份,供应商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02月21日
合同订立地点:汝城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指定地点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朱选文
委托代理人:
电 话:13549529116
传 真:
地 址: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范扬杰
委托代理人:
电 话:18820879466
传 真: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一路26号二座一幢603房之七
开户银行: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吉利支行
账 号:80020000010630180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孙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