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年3月12日
采购合同编号:常财采计[2024]186号-5
采购人(全称):常宁市医疗保障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城乡居民医保意外伤害保险及意外伤害补助保险承办服务项目包3重新立项
2、采购计划编号:常财采计[2024]186号
3、项目内容:城乡居民医保意外伤害保险及意外伤害补助保险承办服务项目包3重新立项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贺遵仕
6、联系电话:13974766299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4155380
大写:壹仟肆佰壹拾伍万伍仟叁佰捌拾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4、付款方式:
1、起始日期:2025年01月01日,完成日期:2026年01月01日。总日历天数:365天。
2、地点:常宁市医疗保障局
3、方式:按招标文件及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常宁市医疗保障局
验收方式:现场验收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标准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投标文件(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本合同自2025-03-11生效。
七、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采购人执三份,供应商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03月11日
合同订立地点:常宁市医疗保障局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陈福生
委托代理人:贺遵仕
电话:0734-7226619
传真:
地址: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乐民
委托代理人:
电话:0734-8812998
传真: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20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华新支行
帐号:1905028009023100896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朱婷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