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年3月31日
采购合同编号:资兴市财采计[2025]017号-1
采购人(全称):资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耒阳市现代金利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资兴市生活垃圾外运焚烧处理服务
2、采购计划编号:资兴市财采计[2025]017号
3、项目内容:资兴市生活垃圾外运焚烧处理服务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廖倩
6、联系电话:07353228509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4812500
大写:壹仟肆佰捌拾壹万贰仟伍佰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4、付款方式:
1、起始日期:2025年04月01日,完成日期:2027年10月01日。总日历天数:913天。
2、地点:资兴市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资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验收方式:按合同约定
验收标准:按合同约定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投标文件(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5-03-26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03月26日
合同订立地点:资兴市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赛红
委托代理人:
电话:13270652660
传真:
地址: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陈平川
委托代理人:
电话:13633097878
传真: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大市镇循环大道大市循环经济产业园第一栋厂房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耒阳城关支行
帐号:43050164633800000420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朱婷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