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年3月31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4]003827号-2
采购人(全称):湖南省农业科学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江西省润华教育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岳麓山实验室集聚区农科院片区9、11、12、13、14、15、16号栋及1号栋15-18层实验室配套设施采购项目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4]003827号3、项目内容:岳麓山实验室集聚区农科院片区9、11、12、13、14、15、16号栋及1号栋15-18层实验室配套设施采购项目4、是否分包:否5、项目负责人:雷庆华6、联系电话:15274918616
二、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2366320大写:贰佰叁拾陆万陆仟叁佰贰拾元整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定价方式:4、付款方式:
四、合同验收验收主体:按合同约定验收方式:按合同条款验收标准:按合同条款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投标文件(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本合同自2025-02-13生效。
七、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02月13日
合同订立地点:湖南省农业科学院和湖南农业大学交界处岳麓山实验室集聚区农科院片区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张德咏
电话:0731-84691711
传真:
地址: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黄华
电话:13755918999
传真: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株良镇工业园区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城县支行
帐号:1511202509200065130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朱婷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