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年4月1日
采购合同编号:沅财采计[2025]000012号-1
采购人(全称):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金世达城市公共设施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沅江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一期)2、采购计划编号:沅财采计[2025]000012号3、项目内容:沅江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一期)4、是否分包:否5、项目负责人:王先生6、联系电话:15107388299
二、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29863300大写:贰仟玖佰捌拾陆万叁仟叁佰元整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定价方式:4、付款方式:
三、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2025年03月31日,完成日期:2025年10月02日。总日历天数:185天。2、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3、方式:
四、合同验收验收主体: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验收方式:按合同执行验收标准:按国家标准验收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投标文件(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本合同自2025-03-31生效。
七、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12份,采购人执4份,供应商执4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03月31日
合同订立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曾先生
电话:13549753328
传真:
地址: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蔡女士
电话:15399702922
传真:
地址: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东部新区沧水铺高新大道包装工业园街方路3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市分行
帐号:943007010002758888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朱婷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