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年2月22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18]013175号-7
采购人(全称):湖南省辐射环境监督站(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碧蓝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018年核与辐射监能力建设第三批设备采购重新立项(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18]013175号(3)项目内容:2018年核与辐射监能力建设第三批设备采购重新立项(工程项目)承包范围:详见合同项目经理:刘忠义。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823000大写:捌拾贰万叁仟元整(2)具体标的如下: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合同履行日期:2019年01月28日,履行期限:50天。地点:湖南省辐射环境监督站方式:货到指定地点安装且初步验收合格,并按照合同约定移交4.付款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50%,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以后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95%,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吗,余款一次性无息付清。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2019-01-28生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5份,采购人执4份,供应商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2019年01月28日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陈战军法定代表人:李军委托代理人:刘忠义委托代理人:李军电话:0731-85698157电话:15074879464传真:0731-85698156传真:0731-85412397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五一路支行
帐号:100276514440010001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朱婷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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