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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9-10-23 14:51:53 字号:

湘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9年10月14日

湘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第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湘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经湘潭县人民政府批准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以下简称“PPP”)模式实施,并授权湘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为项目实施机构(以下简称“采购人”),负责项目的前期准备、PPP社会资本采购及全生命周期监管等工作。现委托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邀请有意向的国内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

一、项目信息及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湘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第二次)

2.采购计划编号:潭县财采计【2019】070221

3.采购代理编号:0747-1961SCCZZ011

4.项目授权主体:湘潭县人民政府

5.采购人:湘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6.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采用PPP模式实施,由中标社会资本与政府出资代表共同组建项目公司(政府出资代表股权比例为30%,社会资本股权比例为70%),由项目公司以BOT方式,负责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和项目特许期结束后的移交工作。本项目估算总投资74462.17万元,项目融资比例为总投资的70%。特许经营期间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

7.项目建设内容:

湘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近期建设规模1200 t/d,配置2×600t/d机械炉排炉焚烧线,配套2台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6.4MPa,450℃)、垃圾运输卸料大厅及64m′36m′12m垃圾储坑、烟气净化设施、一台24MW汽轮发电机组、一套高温旁路凝汽器以及污水处理系统等生产生活配套设施(最终方案以设计方案为准);厂外配套方面,上网线路建设、生产用水取水管网建设、进厂道路由项目公司投资建设。

二、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

(1)申请人应当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办发[2015]42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申请人。

(2)申请人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持有合法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效力注册证书的企业法人。

(3)申请人商业信誉良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等不良记录。

2.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业绩经验要求

申请人或其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须大于50%,下同)在国内至少投资或建设或运营过(以PPP项目合同或相关协议为准)一个单炉处理规模不低于600吨/天或总处理规模不低于1000吨/天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4.信用要求

(1)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须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站查询结果(提供网站截图)。

(2)提供截至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单位行贿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

(3)港、澳、台企业如无法提供上述信用要求(1)、(2)项相关证明材料的,需说明实际情况,并对上述信用要求(1)、(2)项中所要求的内容做出书面信用承诺函。

5.其它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资格预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

(2)申请人在本项目中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负责过一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申请人须提供:①任命文件;②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申请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确保真实性,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具体为满足资格要求并通过评审的申请人视为合格申请人,合格申请人均可参与本项目后续的投标,不限制合格申请人的数量。

四、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1.资格预审公告期:2019年10月15日至2019年10月21日

2.请从2019年10月15日9时00分 至2019年10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3.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19年10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4018.jhtml

4.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须知

1.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1月5日08时30分至2019年11月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申请文件数量:正本一套,副本四套,电子文档一套(U盘)。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

4.申请文件须由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送达至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申请文件由法定代表人递交的,在递交时应外带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四章)与申请文件一并递交,同时出示身份证原件。

6.申请文件由授权代表递交的,在递交时应外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第四章)各一份与申请文件一并递交,同时出示身份证原件。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湘潭市政府采购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2.本项目的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等通知均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湘潭市政府采购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申请人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未按要求查阅则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人:湘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湖南省湘潭县易俗河镇海松三路

联系人:黄进希

电话:13016178018

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19层

联系人:姜皓

电话:18911318132

电子邮箱:jianghao06@sinochem.com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莫夏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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