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
租赁梅溪湖智控中心作为知识产权法庭审判办公场地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示日期:2020年01月22日
采购人的租赁梅溪湖智控中心作为知识产权法庭审判办公场地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租赁梅溪湖智控中心作为知识产权法庭审判办公场地。 预算金额:¥ 16,927,173.00
二、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三、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
2.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四、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贯彻落实最高院、省高院有关文件精神,全力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为我省经济保驾护航。218年2月最高院批准同意设立长沙知识产权法庭,经上级法院领导和市领导同意,3月1日长沙知识产权法庭在梅溪湖智控中心挂牌成立,并于9月入住办公。一是梅溪湖智控中心属于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租用此地可以保障知识产权法庭运营办公的稳定性和延续性,避免因为场地变更造成群众办事不方便以及办公场地搬迁经费资源等浪费。二是知识产权法庭的办公设施、装修配置以及保密性等具有特殊性。三是选用此地办公方便与中国长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五、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六、公示期限:自2020-01-23至 2020-02-04止 ,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监管部门。
七、采购人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
地址:长沙市曙光中路289号
联系人:朱清维 联系电话:85798359
2、监管部门名称: 湖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
地址:长沙市城南西路一号 联系电话:85165247
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莫夏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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